食品安全协议书

     

    甲方(平台经营方):宿迁龙票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平台内食品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规定,为保障龙票生活平台交易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平台声誉和信誉,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乙方索取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做好索证登记工作。

    2.对平台内销售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实行安全检查制度。

    2.1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检验合格方可销售的食品或食品农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如无法出示的,乙方不得销售。

    2.2按照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进行抽检或委托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对经抽检或检验为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禁止在龙票生活平台销售。

    3.对平台内从事食品或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者实行安全保证金制度。

    3.1乙方应向甲方缴纳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若乙方已按照《龙票生活平台商家入驻协议》9.1.2.2.1.2条的约定缴纳了保证金,则甲方可以免收本协议约定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的安全保证金。

    3.2因乙方销售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不合格、食用不安全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由甲方先从乙方缴纳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3.3乙方应于甲方扣除乙方安全保证金之日起5日内补足安全保证金。

    4.出现《龙票生活平台商家入驻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或本协议约定取消乙方在平台内的经营资格等的,甲方应于协议终止之日起且乙方不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尚未处理完毕的 日内退还乙方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金额(如有)/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余额(如有)。

    5.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5.1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5.1.1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5.1.2有权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要求乙方出具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应当具备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质量认证标志等证明文件。

    5.1.3为进入平台销售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的乙方提供服务。

    5.1.4有权抽检,并及时将抽检或检验结果告知乙方。对经抽检或检验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有权要求乙方暂停销售,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5.1.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有权取消乙方在平台内的经营资格:

    5.1.5.1造成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

    5.1.5.2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逃避抽检或检验;

    5.1.5.3所经营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被抽检或检验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

    5.1.5.4拒不缴纳或补足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

    5.2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5.2.1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向甲方提供证照校验并在平台公示。

    5.2.2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并符合甲方的平台制度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保证经营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食用安全。

    5.2.3建立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进销货台账,严格进货检查验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向供货商(如有)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据及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等材料。

    5.2.4对抽检结果为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结果无异议的,乙方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具备召回条件的,应及时召回。

    5.2.5对甲方的抽检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向法定检验机构申请检验,但不得转移、藏匿被抽检为不合格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

    5.2.6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5.2.6.1包括但不限于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预)包装食品;

    5.2.6.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预)包装食品;

    5.2.6.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5.2.6.4病死或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2.6.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6.违约责任

    6.1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乙方有向平台缴纳安全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减相应金额的安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6.1.1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检验合格方可销售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乙方无法出示或拒不出示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仍继续销售该食品或食用农产品。

    6.1.2乙方仍继续销售或转移、藏匿该食品或食用农产品。

    6.2甲方不按约定及时退还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安全保证金余额的,自按本协议约定应退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退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应退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7.争议解决方式

    对本协议的效力及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8. 《龙票生活平台商家入驻协议》与本协议对食品安全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9.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接盖章部分)

     

    甲方:宿迁龙票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